广西南宁房产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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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的授权委托协议范文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

2021-02-05广西南宁房产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

 韦巧练律师,广西南宁房产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能正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转租的授权委托协议范文

  当不动产的所有人想出租房屋自己却没有空打理的时候,房屋所有人可以授权委托他人进行房屋的管理,双方可以签订房屋转租的授权委托协议,今天就给大家带来房屋转租的授权委托协议范文的相关知识,教大家如何签订协议。


  一、房屋转租的授权委托协议范文;

  甲方:


  乙方:


  甲方于年月日将其房屋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及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范围和日常管理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出租和经营管理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座落位置:


  3、建筑面积:


  4、房屋用途:


  5、具体楼层: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房屋的物业管理;


  3、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4、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产权方负责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年,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出租房屋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的限制条件如下:


  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房屋能正常使用。


  三、出租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房屋转租的授权委托协议并不难起草,大家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其不必要的纠纷。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房屋转租的授权委托协议范文的相关知识,如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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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

  我们的生活中,也许有很多都会涉及到收费的问题,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到许多的费用,其中就包括房屋租赁登记费的收取。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应按规定予以缴纳土地收益金。


  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起数,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时予以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缴纳标准:


  住宅

  1、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50元。


  2、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80元。


  3、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的,应分别计算。


  非住宅

  1、1000平方米以下,200元。


  2、1000平方米以上的,300元。


  二、房屋租赁登记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三、房屋租赁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2、验证调查。审核《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用途证明及身份证明并对出租的房屋进行现场调查。


  3、办事时限。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经审查无误后5日办结。


  4、收费标准。单位自有非住宅租赁鉴证的,交纳租金总额2%的鉴证费;私有房屋租赁鉴证的,交纳租金总额2.5%的鉴证费。鉴证费由租赁双方各负担50%。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费用的内容,由此可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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